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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 上 宣 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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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光明論宣告:
“新約聖經中有兩個相關的詞:宣告和認信。認信的意思是“說同樣的話”。對我們信聖經的信徒來說,認信的意思就是我們用口說神已經在他的聖經中說了的話。我們用我們口中的話來同意神的道。因此,我們步調一致,領受耶穌的后盾和權威。
在希伯來書3:1中作者說:耶穌是“我們所認的大祭司。”這句話很重要。如果我們不‘(承)認’,就沒有大祭司。而宣告就是更強悍地去承認並相信。宣告是一個屬靈爭戰的詞匯。它把神的道釋放到我們日常生活的場景之中﹔釋放到教會的生活之中﹔釋放到一個政治場合之下﹔等
等,它無處不靈。沒有一個方式比宣告能更有效地將神的大能釋放到一個場景之中”。
葉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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